主旨:轉知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有關推廣網路安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3 月 20 日臺教資(四)字第 1070039614 號書函辦理。
二、旨案為普及兒少上網安全觀念,並提供網路不當內容申訴管道,惠請貴校將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官方網站(https://i.win.org.tw/iWIN/)及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ap2win)設置於學校官網串接連結。
三、檢附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函影本 1 份。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