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 108 年 4 月 9 日東門北特字第 1080002870 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對象:本市儲備及初階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或對研習主題有興趣之進階、高階心理評量人員。
三、研習時間: 1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40 分。
四、研習地點: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綜合大樓 2 樓視聽教室。
五、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8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學年(107)、學期(下)、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六、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請貴校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
七、另東門國小汽車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該校。
八、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 1 份。
敬師金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