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1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增進教師客語能 力認證研習班」一案,請貴校鼓勵教職員踴躍報名參加,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 措施」第五點略以:「…擔任學校本土語文教學之現職教 師,應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為原則。…地方 政府應訂定相關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認證, 通過中高級以上本土語言認證。」及教育部於110年11月26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3A號令修正發布「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 語文)」,名稱並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並自111學年度,依照 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 級起)逐年實施。
二、旨揭認證研習班以透過客語認證教材教學,使教師順利通 過客語能力認證,取得語言能力證書為目標,倘貴校客家語文尚有不合格教師授課者或111學年度尚無客語師資,請 務必派員參加。
三、本案開班報名資訊如下:
(一)課程日期:111年1月21日、24日、25日及26日(每日上 午9時至12時)分別開設四縣班及海陸班。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0年1月7日(星期五)截止。報名 方式及上課班別:請欲報名教師至Google表單(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 /1FAIpQLSd_6AoCsoWgDIbaWyieZt0EruFAVZvs1MvvmuECHBk753EyQ /viewform)或掃描QR Code(詳附件)填寫報名資料。
(三)研習方式:均以「Google Meet」進行線上研習,研習班 次之連結及會議代碼將於開課前寄送至報名學生電子信 箱。
四、教師相關認證獎勵:
(一)依「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參加 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分別核予初級:嘉獎1次; 中級:嘉獎2次;中高級:記功1次。
(二)依「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 證獎勵要點」以核發禮券獎勵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 證考試,分別核予基礎級、初級:新臺幣(以下同) 1,000元禮券;中級:3,000元禮券;中高級以上:5,000 元禮券,長期代理教師定義請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 理教師聘任辦法」辦理。
(三)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參加中高級以上本土語言認證,補助通過者全額補助(250元)、未通過者半額 補助(125元)。
(四)「校長候用人員甄選」及「主任候用人員甄選」,取得 本土語言能力中高級以上認證,且於近4個學年度(106 至109學年度)於正式課程有實際授課者(由學校出具證 明),採外加項目每學年度給予0.5分 (最高2分)。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