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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太極拳錦標賽暨115年全民運動會太極拳代表隊選拔賽」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114年12月16日桃體總字第1140001094號函暨所屬太極拳委員會114年12月8日(114)桃市太委字第006號函辦理。 |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5年4月26日(星期日),桃園市立平鎮高中體育館(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三段100號)。 |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名表(E-mail:taichi.ty500@msa.hinet.net),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紙本報名資料至桃園市體育總會太極拳委員會(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內定十街500號)。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有關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太極拳委員會(高明寬教練,電話:03-4341209)。 |
敬師金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