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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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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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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教師成績考核委員:
(一)當然委員:教導、人事業務主管。
(二)委員:黃○達、李○蓁、林○儀。
(三)總計委員:5員。(兼行政候補委員順序:1.彭○玉、2.邱○琴)(未兼行政候補委員:1.張○蒨、2.劉○惠)
(四)本會委員任期一年,自107年9月1日起至108年8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
(五)考核會會議時,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為決議。但審議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及記大功、大過之平時考核時,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