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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第4次甄選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113年5月22日桃原教字第1130006943號函辦理。 |
| 二、 | 有關旨揭計畫甄選相關事宜如下: |
| (一) | 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 (二) | 名額:市府1名;本市各區(不含復興區)5名:泰雅族2名、賽夏族1名、卑南族1名、太魯閣族1名。 |
| (三) | 日期:另行通知。 |
| (四) | 地點:另行通知。 |
| (五) | 對象: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如非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之專案錄取人員,應於到職後2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5年報考並於116年3月通過)。 |
| 三、 | 本案甄選簡章及相關資料請至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ipb.tycg.gov.tw/)下載。 |
| 四、 | 倘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業務承辦人(吳祖貽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6684;電子信箱:10018622@mail.tycg.gov.tw)。 |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