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全國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輔具暨電腦輔助教學軟體設計比賽簡章
一、 目的:為鼓勵從事特教工作者、民間團體及研究機構,研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之特
殊教育之教材、教具輔具暨電腦輔助教學軟體,並提升教師製作教材教具能力,啟發
特教學生學習興趣,提升特殊教育教學品質。
二、 依據:
(一)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二) 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實施要點。
三、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 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啟智學校。
五、 協辦單位: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六、 主題範圍:作品應符合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教育各類別學生之教育課程教學。
七、 參賽人(單位)資格:學校或教師、民間團體、國內研究機構。
八、 報名: (一) 本簡章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准後公告於承辦單位、「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
心」網站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
(二) 競賽總共分六組:
1. 身心障礙類: (1)教材組 (2)教具輔具組 (3)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2. 資賦優異類: (1)教材組 (2)教具輔具組 (3)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三) 參賽作品應包含:
1. 報名表單:採書面方式寄送一式 1 份(附表一至附表四紙本),包括:報名表、聲明
書、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創作說明,團體報名則需附加共同作者同意書。
2. 作品說明書:採書面方式寄送一式 5 份,請以 A4 直式橫書左側膠裝成冊,內容請在
5000 字、 30 頁以內(頁數統計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頁),內容不可出現任何與作品
無關如作者姓名及資料,規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建議內文以標楷體,英文以 Times
New Roman 為主,字級 12 級,行距採 1.5 倍行高。 A4 版面,上下邊界各 3.17 公分,左右邊
界各 2.54 公分。
3. 檔案光碟:一式 5 份,光碟封面只可標明作品名稱,不可出現作者或其他文字,內容包
括:
(1) 創作說明(附表三之 Word 及 PDF 檔)。
(2) 作品說明書(Word 及 PDF 檔)。
(3) 作品(Word 及 PDF 檔)。作品內容請勿出現任何與作品無關之訊息,例如作者姓名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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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不符規定之作品不予評審。電腦輔助教學軟體則應含括獨立執行檔(.EXE )或
VCD 、 DVD 格式之多媒體教學單元輔助教材,且不限製作使用之軟體。
(四) 請於 106 年 8 月 1 日(星期二)至 10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二)之間將報名資料郵寄出(日期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 身心障礙類請寄至: 709 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二段 74 號
國立臺南啟智學校 研究組收(註明「全國教材教具比賽」)
聯絡電話:(06)355-4591 轉 2105 研究組長。
2. 資賦優異類請寄至: 704 臺南市北區北門路二段 125 號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特教組收(註明「全國教材教具比賽」)
聯絡電話:(06)251-4526 轉 305 特教組長
九、 審查:分成初審和複審兩階段。 (一) 初審:進行書面資料評審。
1. 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聘請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異類學者專家、教育及媒體學者
專家或相關領域傑出人士等組成委員會評審進行評審。
2. 初審日期暫訂於 106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至 106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
3. 承辦學校依初審評審委員評選結果,選取各組前 20 名進入複審(主辦單位得依實際
評分結果進行調整)。
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 106 年 11 月 15 日(三)前將初審結果及複審注意事項公告在
「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網站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
(二) 複審:實物評審。
1. 複審參賽者需於 106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至 106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三)將實物作品以
郵寄方式(郵戳為憑)或親自送至複審地點(地點以屆時公告的場地為準),作品說明
部分以直式規格固定在一塊硬式展示板上 B1 ( 707 mm × 1000 mm )。為避免作品移
動時損壞,請自行加裝保護措施。
2. 複審日期訂於 106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前完成,請各組參賽作品之作者(限申請人
及列名共同作者)到場說明並回答評審委員對相關之提問。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