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7 月 1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094067A 號
函辦理。
二、為提升教師專業成長、符應教師生涯發展,及運用教師進
修網資料庫,讓教師了解自我進修課程分布狀態,且進一
步分析教師專業成長數據,掌握現場教師進修類型,爰訂
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研習範疇、課
程內涵及細項統整表,並據以調整辦理研習單位研習課程
登錄表。
三、修正後之旨揭系統登錄表新增欄位重點說明如下:
(一)進修範疇: 1.課程、教學及評量、 2.班級經營與輔導、
3.專業發展與責任、 4.新興教育政策、 5.學校行政與領導及 6.實用知能與生活素養。
(二)課程細項:配合上開進修範疇,依照目前中小學及幼兒
園教師進修課程分布,進行細項分類。
四、另即日起至 104 年 7 月 31 日止旨揭研習系統將同時開放更新
後欄位及舊欄位, 104 年 8 月 1 日起將僅有更新後欄位並正
式啟用,請教師提前熟悉操作介面。
五、 104 年 7 月 31 日前已於該進修網完成課程登錄者, 104 年 8 月
1 日後仍適用舊版課程登錄表完成課程結案,惟若進行課
程資訊異動修改則須依照新版課程登錄表規則處理。
六、檢附新版課程統整表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