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2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第 1040021479 號函暨本局 104 年 5 月 1 日桃教小字第 1040028799 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 104 年 11 月 21 日、 11 月 22 日及 11 月 28 日(計 3 天)。
三、辦理地點: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及龍潭地區。
四、參加對象:市內各校中年級社會學習領域非專長但擔任該領域的教師及社會學習領域非專長但有興趣之教師。
五、旨揭研習參加人員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情形下,核予公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18 小時;請報名參加人員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系統」登錄報名,辦理單位請點選「桃園區建德國小」。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