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美術館 104 年 11 月 10 日國美推字第 1043002301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為推動文化均富之美術館推廣教育目標,以國立臺灣美術館當期展覽為規劃依據,為學校教師策畫藝術研習活動與工作坊課程,冀透過展覽培訓活動,培養學校教師藝術鑑賞的能力,及協助教師積極運用美術館各項藝術推廣資源。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 104 年 12 月 5 日(星期六)。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一)止,請至報名網站(http://www.ntmofa.gov.tw)進行報名。
(三)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2 小時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