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105 年 2 月 4 日桃客綜字第 105000113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推廣活動為提升客家傳統布料之創新與發展,落實客家文化美學,客家委員會以 100 年度所開發完成之 6 款客家文化意象布料為題,辦理「客家布料應用創作推廣」(客語生活學校、客家藝文團體適用)活動,請各校(園)踴躍提出申請,並由主辦單位提供輔助金予以獎勵。
三、相關訊息請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或本計畫活動網頁(http://www.客風搖曳.tw)查詢下載。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