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2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第 1040021479 號函暨本市 104 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 105 年 04 月 13 日(星期三)。
三、辦理地點: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
四、參加對象:各校教務(導)主任或教學組長。
五、旨揭研習參加人員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情形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請各校報名人員準時參加並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系統」登錄報名,辦理單位請點選「溪海國小」。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