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旨揭賽事訂於106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在長庚科技大學體育館舉行(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61號)。 |
二、 | 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
(一) | 公務人員組: |
1、 | 本市議會、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機關)、各事業機構、各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及本府退休人員協會組隊參賽,因場地限制,得分別組男、女子組各1隊。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觀光旅遊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及青年事務局,得聯合組隊;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主計處、政風處、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人事處,得聯合組隊。 |
2、 | 各隊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司機、清潔隊員、駐衛警察或預算內約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臨時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男。 |
3、 | 本府退休人員協會參賽人員,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
(二) | 教職員組: |
1、 | 以區為單位組隊,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女子組各1隊參加。各隊參賽選手以各區所在之市立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約聘僱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 |
2、 | 市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組,惟不得重複參加。 |
三、 | 本屆羽球錦標賽將結合辦理親子簡易小遊戲及兌換紀念品,各機關(構)學校所屬同仁可攜眷參加。 |
四、 | 參加球隊所需經費由各機關自理(教職員組所需經費,由各區公所自「各區辦理全民運動會」預算內支應)。 |
五、 | 請各組隊報名參加之機關,於106年5月26日(星期五)前填妥報名表,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
六、 | 領隊會議訂於106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2時,於本府13樓1301會議室舉行,請參賽機關務必派員參加。凡未出席者,一律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