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有關校外人士進入學校校園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127401號函辦理。
二、各貴校應加強校園安全,對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應做好管控,並提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學校應禁止校外人士(含補習班)入校發放文宣品。
(二)學校對校園內人員進出管制規定(含發現校外人士在教學區活動之通報流程),應向學生宣導,以執行校園安全維護。
(三)校園場地開放應做好開放空間區隔,避免校外人士誤入教學區,影響師生教學活動及安全。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