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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7年12月10日桃家防字第1070018328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本市通譯人才資料庫,協助本市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及性剝削之外籍配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需口譯、手語翻譯或需特教老師、諮商師協助陪同偵訊之智能障礙者),於接受服務求助過程中不因語言溝通障礙影響保護網絡服務輸送品質,正確傳遞相關資訊及資源,俾利保障個案權益,增進服務品質及效益。
三、旨揭課程辦理時間及地點,臚列如下:
(一)時間:107年12月17日(一)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二)地點:桃園市政府警政大樓8樓大禮堂(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8樓)。
四、本案倘有需聯繫事宜,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曾俊智社工員(連絡電話:03-3322111#210)
五、檢送本案計畫書及報名表各1份。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