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07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本局 107 年 10 月 1 日桃教小字第 1070078725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參加人員資格:
1、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5 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
3、經學校校務會議、教師評審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通過後,填妥推薦表並經校長簽章推薦參加,惟各校推薦之累積人數不得超過教師編制 50%。推薦表格式如本計畫附件 1 。
(二)研習時間: 108 年 1 月 22 日至 108 年 1 月 25 日,共 24 小時,課程時間表詳如附件。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西門國小。
(四)參加研習者須先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https://atepd.moe.gov.tw/)註冊帳號,並編輯任職學校,始得報名,請各校教師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報名登錄。
三、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二)本研習須全程參與 24 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課程均於上午 9 時開始至下午 4 點結束。上午 8 點 40 分開始報到,請教師們準時出席避免影響講師授課。課程中凡有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及請假,則該課程即視為缺課。
(三)本案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助理江瑋恩小姐(聯絡電話: 03-3342351 分機 29 )。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