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 桃園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110 年度工作計畫。 二、 桃園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 三、 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心理評量人員培訓 及相關作業參考原則。 貳、 目的: 一、 藉由針對性問題解決教師對於學習障礙學生的迷思及相關判讀作業。 二、 培訓本市心評人員針對學習困難及學習障礙學生鑑定相關議題、實作及轉介 前介入輔導方式了解。 參、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肆、 承辦單位:桃園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東門國小) 伍、 研習時間:110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線上研習會議 代碼於錄取後另以 e-mail 通知)。 陸、 講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洪儷瑜教授 柒、 課程表:詳如附件一,請依排定課程時間準時出席。 捌、 研習對象:本市心評老師。 玖、 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 110 年 11 月 7 日(星期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研習報名-點選縣市(桃園 市)-年(110)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聯絡人:蕭巧妘老師、 謝雅君老師) 拾、 說明: (一)研習當天不得早退或中途離席,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二)參加本次研習將計入部定、市訂及專業成長心評人員研習時數。 (三)參加人員與工作人員請所屬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