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桃園市111年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童軍訓練研習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11年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童軍訓練研習營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參加對象:現職校長、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4期及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5期校長主任甄選錄取人員。 |
三、 | 時間、地點及費用: |
(一) | 活動時間:111年8月24日(星期三)至同年月27日(星期六),共計四天三夜。 |
(二) | 報到時間:111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活動地點報到。 |
(三) | 活動地點: |
1、 | 現職校長及候用校長(輔導人員木章訓練):桃園市龍潭區石門營地(龍潭區大平村民治路100-1號)。 |
2、 | 國中主任(童行木章基本訓練):桃園市龍潭區石門營地(龍潭區大平村民治路100-1號)。 |
3、 | 國小主任(稚齡幼童木章基本訓練):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桃園市龍潭區文化路188號)。 |
(四) | 費用:凡參加學員請繳交參加費新台幣1400元整(本次訓練為標準國家訓練營;學員需自付1400元購買個人衣物配件、團服、布章。請於111年8月12日(星期三)以前劃撥1400元至以下帳號:00170215桃園市童軍會)。 |
四、 | 工作人員及參訓學員,於活動期間全程參與者,頒發結業證書,並核給33小時之研習時數,請於111年8月23日(星期二)前上網至教師研習系統登錄。 |
(一) | 活動標題:桃園市111年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童軍訓練研習營。 |
(二) | 活動編號:E00007-211200003。 |
(三) | 網址:https://drp.tyc.edu.tw/TYDRP/QRCode.aspx?5f2c9f8c-649b-11ec-9b49-005056a6786f。 |
五、 | 本案本局同意儲訓學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登記,若因特殊情形無法參與者,請於111年8月20日前敘明原因函報本局。校長請假期間請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WebITR )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http://webitr.tycg.gov.tw:8081/We bITR/)報送,俾利後續審核。 |
六、 | 本市所屬學校工作人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 |
七、 |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山國小呂宜純主任,電話為2203012轉分機510。 |
八、 | 檢附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各1份。 |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