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 111 學年度藝術輔導團辦理國小藝術領域「藝師藝友」非專長教師授課增能研習,敬邀貴校(藝術授課)教師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 111 年 9 月 8 日桃教中字第 1110083487 號函辦理。 |
二、 | 時間: 112 年 2 月 8 日(三)、 112 年 2 月 9 日(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
三、 | 地點:同安國小(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十一街 48 號) |
四、 | 參與對象: (1)各校藝術領域擔任藝術課程之非專長教師。 (2)各校藝術領域授課教師或有藝術課程融入教學之教師。 |
五、 | 課程內容分為音樂藝術、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三組進行,每組 30 人,參加研習者只能擇一參與,不可中途更換組別。報名時請留意組別,報名後請務必出席,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
六、 | 報名方式:請於 112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前至教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同安國小,敬請同意貴校所屬教師按計畫時程給予研習公假前往,全程參與者核發 12 小時研習時數與研習證書。 (1)音樂藝術組,活動編號: E00014-221100004 。 (2)視覺藝術組,活動編號: E00014-221100005 。 (3)表演藝術組,活動編號: E00014-221100006 。 |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