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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健美健身錦標賽暨115年全民運動會健美代表隊選拔賽」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114年12月5日健美協正字第11412002號函辦理。 |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5年3月21日(星期六),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體育館(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8號)。 |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截止,請逕至桃園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網站線上填寫Google表單(https://reurl.cc/pK98X4) ,並轉帳繳交報名費用。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有關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 -活動訊息區查閱。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范姜群卉小姐,電話:0917520112)。 |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