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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5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水上救生運動錦標賽暨115年全民運動會水上救生代表隊選拔賽」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5年1月14日桃體總字第1150000056號函暨所屬水上救生運動委員會115年1月14日桃體總水救運委字第114000114號函辦理。 |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5年2月7日(星期六),中原大學游泳池(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249巷)。 |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月28日截止,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報名表及保險名冊(E-mail:m13m1313@hotmail.com)。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有關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水上救生運動委員會(楊世章總幹事,電話:0939354631)。 |
敬師金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