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台灣無障礙協會109年2月19日無礙字第1090219001號函辦理。
一、 前言
十大傑出愛心媽媽是一項特別的選拔活動,它並不是一項比賽,誠如偉大的母愛是無法比較、也分不出高低的。本會舉辦這個偉大活動,至今已邁入第二十七個年頭,每年皆有數以百計的推薦信函如雪片般寄來參加選拔活動,其中也記錄許多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從中甄選出的歷屆愛心媽媽們,也備受社會各界的注目並給予肯定與支持,並獲總統接見,為這些有困難的家庭解決問題,在在顯示此活動之公信力。
二、目的
1. 闡揚母愛親恩光輝,向長年照顧身心障礙者的母親致意 。
2. 身心障礙者的家長照顧身障子女是一輩子的責任,喚起政府對身心障礙
者長照及安養的重視,減少照顧者的負擔。
3. 使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家庭有更多認識,給予身心障礙者家庭更多的
關懷與幫助 。
4. 喚起政府對身心障礙者家庭及身心障礙者相關權益與福利的重視 。
5. 鼓勵身心障礙家庭面對身體障礙,克服生命困境 。
6. 推廣無障礙建設,使身心障礙者有居家生活、校園學習、職場就業與心
靈支持的無障礙空間,打造友善的環境與社會 。
【候選人條件】
1.國籍:限中華民國國民(外籍配偶須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在台灣居住超過六年。
2.性別:女性
3.年齡:不限
4.事蹟︰必須家有身心障礙子女,且親自照顧達一年以上,充分表現出其愛心及耐心者,(繼母或領養者可列入選拔範圍)。 原則上隔代教養與旁系血親不列入候選範圍,例如:奶奶、外婆、姑姑、阿姨、姐姐;但是如果是單親身分(沒有母親)由隔代教養的奶奶、外婆或是旁系血親的姑姑、阿姨、姐姐等為主要照顧者扶養長大即可。
5.品德:我們非常在意候選人的品德,希望其表現能因此影響到週遭及社會大
眾,成為家庭和社會的模範者。
詳情請見附件
敬師金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