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04 年 6 月 2 日市議會市政總質詢列管案件辦理。
二、針對早晨七時廿分前,提前到校之學童,請學校安排集中在統一教室,並安排導護老師協助維護學童活動安全,等待各班老師到校後再進各班教室。
三、下午三時三十分放學後的社團、課後照顧班等,請學校集中在一樓或明顯可見之處,並應安排校園內巡邏人員或志工團隊協助維護校園安全。各球隊課後訓練,務請指導老師或教練精確控管出缺席情形,訓練結束後,並請落實執行各生安全返家的通報機制。
四、學校廁所,請全面設置求救鈴,並且檢視是否正常運作,廁所設置位置如果位居校園較偏僻死角,請安排人員加強巡邏次數。
五、校園安心環境需要全校教職員生及家長、社區民眾共同守護,請積極邀請家長、導護志工、社區志工共同加入校園守護行列,維護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