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於 104 年 4 月 24 日「呼籲大家一起來拒絕校園霸凌」及 4 月 28 日「拒絕『無形的拳頭 網路霸凌』」為題發布新聞訊息,期以共同營造安全、溫馨、適性的友善校園環境,並建構健康、和諧的校園風氣,積極預防校園霸凌事件發生,並呼籲民眾在網路使用時應遵守的網路禮儀及遇到網路霸凌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一)保留證據:將霸凌的圖文影像等內容,進行保留存證 (可利用鍵盤右上角「Print Screen」按鍵儲存畫面),做為後續措施的佐證。
(二)阻斷霸凌管道:透過社群網站的「解除朋友關係」或「封鎖」功能,阻斷霸凌者與當事人的聯繫管道,避免他們持續和當事人對話,或看到當事人所更新的訊息。
(三)向網管部門檢舉:利用社群網站「檢舉」功能或透過影音網站的「安全中心」向網站管理部門舉報;他們會根據網站使用規則決定是否移除霸凌內容,或停用霸凌者的帳號。
(四)尋求專業協助: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可以諮詢學校的導師或輔導老師、醫療院所的心理師或精神科醫師,或向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 0800-200-885 反應(或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版留言),以及「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www.win.org.tw/)」申訴。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依法成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iWIN ,於網路平臺新增受理網路霸凌申訴及個案轉介,亦增加網路霸凌通報服務(02-33931885),民眾可及時通報,降低可能的傷害。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