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 109 年 3 月 16 日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82073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規定)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16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80182073C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證嚴法師